2012年7月1日,生活饮用水新国标的106项指标全部强制实施。不过,你要知道自来水是否合格,还得再等三年。因为,监管部门自称很穷,而且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由谁来告知。
你喝的水,谁在监管?
注:1.资料来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及其引用文件;2.此图表展现的是城镇生活饮用水的复杂体系,标准收录可能不全。 (南方周末记者 汪韬/资料整理 GOGLE/制图)
一个医生想检查病人是否发烧了,但他却没有温度计。
这个尴尬的场景正是卫生监督部门与自来水厂的写照:各地疾控中心负责检测饮用水出厂水质,据中国疾控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研究员鄂学礼介绍,全国上千家疾控中心只有约15家可以检测生活饮用水新国标中全部106项指标。
生活饮用水新国标为强制性标准,在2007年就已实施,不达标的饮用水生产企业将受到行政执法部门的制止和处罚。因考虑检测能力不足,标准设立了五年过渡期,全部指标最迟于2012年7月1日实施。
而今大限已过,卫生部却给出了另外的时间表:到201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对106项指标的检测能力才能实行全覆盖。
尴尬的场景还在延续:从水源地到水龙头,至少有5个政府部门、9部标准和规范对水质作出了规定,然而,你依然难以得知家里的水是否卫生。
“打仗无枪”
鄂学礼是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的主要制定者,他戏称不具备检测能力就是“打仗无枪”。
新国标具有中国特色,106项指标中有42项常规指标,64项非常规指标。
自来水厂对出厂水水质的频繁检测是管好“水龙头”的基本要求。新国标规定:9项指标每日不少于一次,42项常规项目每月不少于一次。
然而,市民支付了水费,对水质却难以知情。7月1日,新国标全部指标强制执行之日,两名南京人向全国33个城市的35家自来水公司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晒一晒当天自来水的“检测项目及各项检测数据”。15个工作日后,仅北京、福州和太原提供了数据。
实际上,在媒体追问之下,2012年5月,住建部给出的城市自来水厂出厂水质达标率为83%。
这甚至连业内人士都不信服。“你信吗?你信吗?”研究饮用水处理工艺的中国膜工业协会副理事长蓝伟光在电话中一连两个反问。
卫生部公布的官方数据也是83%,这是2011年卫生部和住建部对1400多家水厂联合开展的抽检结果。
住建部在全国40多个城市设有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其中已有20多个具备全指标检测能力,检测能力强于卫生系统。不过,卫生系统认为自己是第三方监督机构,住建系统的水质监测中心和水厂是“一家人”,属于“行业”监管。
卫生部门对于检测体系迟迟不能完善很无奈,原因也很简单:没钱。
“自来水公司由地方管,水价由各地定。卫生监督的实验室也应由地方财政投入。”鄂学礼说,“各地的检测能力和经济实力成正比,西部省级疾控中心尚不能检测全部指标,东部的地级市,如无锡、苏州、东莞和深圳等早已具备检测能力。”
2011年底,卫生部颁布《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包括水质检验设备投资等预计总投资82亿元,但“由地方政府负责落实”。
“卫生部穷,检测体系弱,那么当时(指新国标制定时)为什么不喊?会哭的孩子多要奶啊,为什么现在才提?”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占生叹气。
据无锡市疾控中心周伟杰副主任医师介绍,经历了太湖蓝藻爆发事件的无锡耗资上千万购置了实验设备,并引进硕士以上学历的检验人员,到2009年即可检测全部指标。每份水样全指标检测耗时一两个月,耗资三万多元,费用全部由地方政府承担。
即便在发达地区,如此高昂的检测费用也限制了检测次数。根据新国标,地表水为水源地的全指标检测一年只有两次,地下水为水源地的只有一次。这也就意味着合格具有偶然性。“95%的合格率,是指检测100次,只有5次不合格,我们呢,1次就合格了。”王占生说。
如果作为第三方的卫生系统的检测能力一直不能完善,又没有一家自来水厂公布自己的水质不达标,饮用水的达标情况将成为水厂自说自话甚至不能“擅自发布”的内部资料。
某自来水厂的经理曾向王占生诉苦,出厂水有异味,但该市要申请环保重点城市,领导不让报。“老百姓都蒙在鼓里喝下去了!只有发现臭味,才会举报。”王占生非常痛心。
这种信息不对称极易引起恐慌。2012年2月,镇江市民发现自来水出现异味,自来水公司称因消毒而“加氯过量”,市民出现了第一次抢水;查明是韩国化工船舶泄漏宣告污染解除时,又引发了市民甚至周边城市的第二次抢水。
79岁的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王占生一直在为饮用水标准的修订奔走呼吁。 (南方周末记者 汪韬/图)
新国标一拖二十年
回看饮用水标准修订的坎坷历程,可以理解为何检测体系建设一拖再拖。我国第一部饮用水国标颁布于1985年,修订于2006年,一拖二十年。
早在1990年代,检测人员就发现饮用水中存在旧标准中未列入的污染物,旧标准也与发达国家同类标准差距较大。72岁的蔡祖根是标准的修订人之一,据这位江苏省疾控中心老主任医师回忆:“九十年代末卫生部组织标准修订,但标准的主管单位不明确,没有批。”
我国饮用水管理向来被称为“多龙管水”,一直没有法律界清各个部门职能。虽然我国的饮用水标准是“抄”国外的标准,按照业内人士的说法,迟迟没有“赋予谁抄的权利”。
卫生部在2001年被迫颁布了《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但实施范围有限。住建部随之制定行业的《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由于均参考世界卫生组织和发达国家的标准,二者差异不大。加上1985年的国标,饮用水标准出现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卫生部、建设部未能协调一致,及时修订密切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水质标准,令广大卫生工作者和给水工作者十分不解和着急。”2004年,王占生和蔡祖根写了《关于尽早修订和颁发<饮用水水质标准>的建议》,并联合了2名院士和17名教授、研究员签字,提交到了人大环资委。
王占生至今仍珍藏着那份建议和签名,尽管他也不能确认上书起到了多大作用。“老大难,老大同意,就不难了。”
与此同时,第三军医大学在重庆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流经城区的嘉陵江和长江水甚至重庆的出厂水中,竟有近百种有机污染物。2005年国家主要领导人对此作出批示。
形势终于在2005年发生了转变,国务院办公厅颁发通知,要求“要尽快制订既符合我国国情,又与国际先进水平接轨的饮用水水质国家标准”。
北京奥运会促使落后的标准迅速与国际接轨。“国际奥组委认为我国1985年的标准要求太低,新标准如果得不到认可,奥运就执行世卫组织的标准。”鄂学礼说。拖了漫长的二十年后,新标准修订任务突然变得急迫,2006年标准即修订完成。
如今标准实施已经五年,按照《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五年的复审周期,新标准已经老了,需要再次修订,但监管部门的检测体系尚未完善,这令王占生和蔡祖根两位老先生扼腕叹息。“五年足够准备了,现在又要三年?”蔡祖根说。
缺乏一部法律,这是蔡祖根认为导致饮用水标准执行不力的主要原因:“美国的《安全饮用水法》保障了饮用水标准的实施,也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能,由公共供水机构公布水质监测信息。而我国饮用水有关的法律,分散在各个法规中,层次低,力度小。”
国标“超前”?
达标只是最低要求,检测体系迟迟不能完善,有观点认为新国标与国际接轨,似乎“过于超前”。
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水质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研究团队在35个重点城市100多家水厂的研究发现,有十几项标准中的指标,各地均未检出。“指标的管理应该是动态的。有的指标比如一些农药,我国禁用多年,环境中检测不到,今后修订标准时可以去掉。同时,高风险的物质要考虑列入标准。”实验室主任杨敏解释道。
鄂学礼对这个研究结果并不意外:“一个省有一两个全指标检测的实验室,地级市检测42项常规指标和重点控制指标,县级市只要检测常规指标就可完成基本任务。”
“过于严格?不严。”在参与了所有标准修订技术研讨会的蔡祖根看来,有些常规指标的限值却“显然偏宽”。新国标中,浑浊度被列为感官指标,限值是1度,在水源和技术限制时则放宽到3度。而美国的浑浊度却被列入最为重要的微生物学指标,水厂自检时95%的水样不能超过0.3度,任何时候不能超过1度。“浑浊度不仅仅是感官指标,还是重要的综合指标,水中的悬浮物会吸附微生物、重金属和有机物。”蔡祖根表示出一丝担忧,认为现在就应着手修订个别指标的限值。
“偏宽”的常规指标的超标率却也最高。根据2010年全国104个城镇284个水厂的调查,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和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监测中心联合撰写的评估报告称,在21项不合格指标中,排名靠前的分别是浑浊度、氨氮和耗氧量(CODMn),超标的不乏发达地区的水厂。
在经过管道或是二次供水后,浑浊度还会上升,但这都不是超标的理由。在水源水质很差的嘉兴市,据市水务集团提供的材料,实施深度处理项目后,浑浊度甚至降到0.1度。取消屋顶水箱和和管网改造后,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均在99.9%以上。
常规指标检测方法也较为容易,但按照卫生部部长陈竺的新时间表,地级和县级的常规指标覆盖目标也得到2015年才能实现。如果到2015年检测能力依然不能完善呢?情况不得而知。
“我想问问领导,你有没有喝自己认为合格的水?一个城市不解决民生问题,让老百姓自己解决?”79岁的王占生多年来频繁接受媒体采访,作为专家,他觉得“不喊就有责任”。最近,他反复称赞住建部颁布的《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因为其中规定了“行政首长问责制”以及“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