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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县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905

  近年来,南丰县农机部门围绕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宗旨,始终把创新管理机制、巩固和完善农机公益性服务作为推进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措施来抓,有力的推动了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掌握我县农机推广体系运作情况,确保农机化事业保持健康、快速发展,近日我局组织专人,深入到各乡镇对我县基层农机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 改革与建设的基本情况

  按照《南丰县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丰府发5号)的工作要求,我县基层农机推广体系进行了体制改革与建设,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基本到位,农业技术推广机制逐步完善,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建设情况。

  1、机构设置。按照有利于业务指导、高效管理和公益性职能履行的原则,我县原有县农机局培训推广股设置不变。各乡(镇)将原农业综合服务站中农技、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农业技术岗位重新整合设置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全县共设有12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统一协调、分块运作”的管理模式,配备站长1名,副站长1一2名,实行站长负责制。依据职能设立农技、植保、果业、动物防疫、农机等岗位。明确了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主要承担的公益性职能,不再从事经营性服务。

  2、管理体制。为适应我县“‘三权归县’、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管理模式,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实行以条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主管单位为县农业局。县农业局负责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的人员、经费、财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并定期进行财务审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业务工作实行分块运作,其中县农机局负责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中农机人员的业务指导、考核工作。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的意见。

  3、人员编制。全县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核定编制数为98个(现空编11个),其中现有农机员12人。空编用于今后招聘对口专业大学毕业生,充实农技推广队伍,加强农技推广力量。

  (二)队伍建设情况。

  1、基本情况。目前,全县12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现有农机员12人。基本上一个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只配有一名农机员。其中年龄在30至40岁的有7人,40至50岁的有4人,50至60岁的有1人;大专文化程度2人,高中文化程度8人,初中文化程度2人;中级职称1人,初级职称11人。

  2、人事制度。一是全面实行以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为核心的用人制度,聘用期为三年。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农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二是实行三方考评机制。对基层农技人员的考核,采取由县农业局、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核的新机制,考核结果将作为岗位变动、职称晋升、职务聘任、评先奖优的主要依据。

  3、人员培训。每年农机主管部门都会采取以会代训、现场培训、交流学习或不定期举办培训班的形式,对乡镇农机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农机人员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更新、补充、拓展农机公益性服务人员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广大机手对农机技术、信息、政策、维修、安全等方面的需求。

  (三)经费保障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全县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为国家公益性的事业单位,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的人员经费和事业经费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人员办公经费按县直单位同等规定执行;县财政每年每站安排实验、示范、推广等工作经费2万元,并随着县财政的增长逐年增加;农技人员的基本工资按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标准执行,由县财政纳入预算安排并实行工资统发;津补贴根据乡(镇)发放标准,由乡(镇)上解到县财政,经乡(镇)和县农业部门联合考核后,由县财政统一发放。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进行单独建帐,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制度。

  (四)推广创新方式。近年来,随着我县把实施“机插秧工程”、“蜜桔机械化种植”作为农机科技创新工程的重中之重,努力创新推广方式,在各乡(镇)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讲求实效的原则,建立了一批各具特色的农机化示范基地,大力推广机械育插秧、土地深松、高效植保和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

  1、在各乡(镇)推行以农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模式的工作责任制度,每个乡(镇)农机员指导一个村(或基地、专业合作社),培植十户农机科技示范户,联系一百户农户。农机科技示范户带动十户农户,辐射周边农民。

  2、建立村级服务网点,全县每个村在村委干部、农机科技示范户等人员中,选聘1名村级农机推广协助员,协助做好本村内公益性农机推广工作。全县共配备172名村级农机推广协助员,每名村级农机推广协助员每月补助200元,由县财政承担。进一步巩固技术服务窗口咨询、墙报宣传、田间课堂示范等传统服务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开展技术服务,推进农机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充分发挥农机试验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

  3、组建“农机医生”队伍,开展农机服务。将农机公益性服务人员打造成农机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技术服务。

  4、依托农机公益性服务人员,发展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组织。目前,由乡镇农机人员牵头成立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3个,带动全县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农机专业户达到232户,农机专业大户达到47户。

  二、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县局管理权限有限。从管理体制上来看,目前乡镇农机员完全隶属县农业局和乡镇管理,县农机局只是业务指导关系,往往形成两张皮,业务部门安排的工作与乡镇安排的工作不好衔接,中心工作容易产生矛盾,致使农机员的作用未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应由县农机局统筹协调的工作又往往失去统一性,业务工作难以布置到乡镇,往往形成断层脱节,造成信息不灵,渠道不畅。由于管业务的不管待遇,管待遇的不管业务,使一些新型适用的农机化技术难以得到有效推广,农机化职能发挥受到了限制。

  二是基层农机技术推广队伍不稳定。全县乡镇基层机构多站合一,农机站合并于乡镇农业技术综合站,支撑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已名存实亡,推广人员纳入县农业局统一调配,一般每个乡镇只有1人,甚至还有兼职的,因此乡镇农机推广机构的人、财、物力量大大削弱,农机推广的职能逐年弱化,基层农机推广机构、人员和经费逐年萎缩,不利于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农机技术人员素质亟待提高。据调查,乡镇农机员普遍存在着年龄老化、农机化的新知识更新慢,掌握常规技术的少,文化素养不高、业务能力不强的问题。

  三、对策建议

  1、依法健全和完善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各级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办发[1999]79号文件精神,切实保持基层农机推广机构的稳定,保证编内人员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发放到位,依法维护机构和推广人员的权益。

  2、健全考核管理办法。不管采取哪种机构设置模式,县农机局都要参与并会同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考核兑现办法,建立完善的服务绩效考评指标体系。由县农机局确定年度考核的具体指标,定期检查服务项目的执行情况,以便及时发现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服务主体认真履行合同,提高实际效果。

  3、强化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实行农机公益性服务主体的资质认定和服务准入制度。具体是由农机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采取公开考试、考核等办法,定期确定从事乡镇农机公益性服务人员的资质。对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不能从事农机公益服务工作。

  4、积极推进农机技术推广的组织创新。一是要对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的农机员加强工作指导,充分发挥其农机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认真履行社会公益性职能。二是要在各乡镇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弥补人员不足带来工作滞后。

  5、加强人员培训。一是加强对新进人员和知识结构相对老化的技术人员特别是乡镇综合站农机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以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更新农机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以适应新的形式发展需要。二是加强对农机手的技术培训。各级农机推广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各类农机校或培训中心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广大农民或农机操作手的新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真正把提高农机化水平转移到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    

  6、重视基层农机推广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机发展的政策法规。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和基层农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力度,要依照法规和政策增加对农机投入比重,以项目为纽带,以基地建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为依托,推动基层农机推广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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