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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业十二五规划:氮磷自给 钾肥自保6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3  浏览次数:390

工信部近日发布《化肥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十二五”期间国内氮肥、磷肥要实现完全自给,而钾肥国内保障能力要达到60%以上。 《规划》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国化肥工业在满足农业、工业基本需求和淘汰落后产能的基础上,继续保持产量整体自给有余,其中氮肥、磷肥在完全自给的基础上还要有少量出口,而钾肥国内保障能力要从2010年的56%提高至60%以上,实现的途径是在青海基地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新增100万吨钾肥产能(实物量),在新疆基地力争新增170万吨钾肥产能。 《规划》还要求,到2015年,尿素占氮肥的比重达到70%左右,磷铵占磷肥的比重达到70%左右,无氯钾肥满足国内需求,单质肥复合化率、大颗粒尿素比重逐步提高。 其外,按照《规划》设计,“十二五”期间相关部门将促进基础肥料向资源产地和优势企业集中;国家还支持企业在能源产地和有条件的粮棉主产区建设大型尿素生产基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在云、贵、鄂、川等磷资源产地,将依托现有企业完善大型磷肥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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