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作为农作物防治病虫害的重要投入品,在保障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但农药不合理使用往往造成药害,引起农作物大面积的减产甚至绝收,导致影响了农民的利益和农村和谐社会发展。
如:2012年8月初,马铃薯种植户耿现柱为了防治马铃薯早疫病,来到了张家口绿农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咨询,并由该公司的技术人员配置了20%爱可悬浮剂(烯肟,戊唑醇)等农药。耿现柱按照该公司技术人员要求进行了喷施,喷施后发现马铃薯植株矮化,上部叶片畸形,提前落后等现象。鉴于以上一系列非正常变化,耿现柱怀疑是产生了药害,于2012年8月15日申请太旗植保植检站进行药害鉴定,植保植检站接到申请后迅速组织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植保植检站的专家进行了现场药害鉴定。鉴定结果是20%烯肟,戊唑醇使用范围内不包括马铃薯作物,属于擅自扩大使用范围。耿现柱为挽回损失,讨回公道,将农药生产商、经销商起诉到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
因此,太旗植保植检站提示广大农民朋友请注意,使用农药时一定要按照农药标签上使用范围、剂量等要求配置使用,农药对生物具有刺激,抑制或毒杀作用。如果农药配置使用不当则会引起植物植株发生组织损伤、植株生长受阻、植株变态、落叶等一系列非正常变化,从而使药效降低或发生药害。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是防治作物病虫害,调节植物生长,提高作物产量与产品质量,科学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