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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1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2年9月25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2012]2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订《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从制度的制订、信息披露的范围、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的内容、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与实施、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该制度的制订,是对公司现有内控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惠州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水利建筑施工业务,增强公司水利建筑业务综合竞争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大禹公司”)拟成立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2、公司营业场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文华路2号大隆大厦12层12号
3、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甲级凿井、建筑材料检测
4、负责人:王浩
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申请3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