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报道:(记者胡祥修)24日,省人大在省农业厅召开《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友凡在会上强调,贯彻实施好《条例》,推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上新台阶。
该《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一部调节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及纠纷调解仲裁行为的地方性法规。刘友凡指出,各级、各职能部门要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三权分离”的精髓,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正确处理稳定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农户家庭承包与农业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的关系,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各地政府要着力搭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档案管理及查询系统,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为土地承包经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