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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9月29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2年10月9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3名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5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的议案。
由于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知春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因此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维昌先生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综合授信的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