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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亮剑”粮价飙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6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94

  近期国内农产品价格“卷土重来”,又一轮暴涨趋势抬头。为了尽快平复农产品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国家发改委近日祭出“重典”。7月14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市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价格违法行为处罚的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与此前的规定相比,发改委明显加大了不法经营者的惩罚力度。意见稿规定,凡是“对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将处以重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

  违法所得的,处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而这一罚款上限比现有法规允许的最高额增加了一倍。

  同时,发改委还为判定经营者的“囤积居奇”行为划下红线。只要“经营者的产销或者进销差价额超过正常时期差价额一倍;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同行为等方式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行业协会或者其他单位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行为一经查实,都将受到严惩。

  此次发改委“重拳出击”被外界视为遏制粮价反弹的不得已之举。此前,吉林省、山东省等地涉嫌串通抬高绿豆价格的企业曾被发改委处以最高100万元的罚款,然而在罚单开出后的短短三天时间里,吉林省一度下滑的绿豆价格再次疯涨,每斤批发价上涨超过1.8元,直逼价格下跌前的水平。

  中国中期研究院分析师吴媛瑾表示,今年以来我国主要粮食主产区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恶劣天气,影响了相关农作物的正常播种以及收割,导致基本面上供应偏紧的状况。这种情况使得投机资金看好粮价,并入场炒作。

  但与此同时,专家也表示,目前我国农产品供销体制不健全,容易使投机者“钻空子”。农产品不同于工业品,其生产周期较长,完全依据上一周期的供需关系和价格信息作出决策,风险性较高,再加上我国农户组织化程度低,经营规模小,农民对农产品价格影响力太弱。而农产品经纪人这个角色长期以来被忽视,致使广大农民无法融入订单农业中。最后,农产品价格被处于资本强势、组织强势、信息强势的中间商所控制,“囤积居奇”的事情就屡见不鲜了。

  另外,运输不畅也加大了农产品流通成本。发革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也表示,目前中国缺乏统一、规范、合理、有序的农副产品流通市场,省与省之间、省与市之间彼此封闭、信息不畅。“有极端例子,内蒙古包头、呼和浩特市的土豆要去山东寿光买,这个土豆在上到老百姓餐桌之前已经在公路上运输了好几千公里。这种盲目无效的运输,让蔬菜流通环节的成本至少要占到菜价的1/3—2/3,有的甚至占到了90%。”而这些问题显然不是光加大惩罚力度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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