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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对象不再唯收入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5-20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79

    河北省三河市低保发放打破单纯看收入的旧框框,针对造成家庭生活困难存在“收入少”和“支出大”两方面原因,实行“收入+支出”综合评价办法来确定低保对象,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具体来说就是在确定低保对象时,对家庭成员分门别类,分别赋分。”三河市民政局副局长贾连军介绍说,他们把农村“老”(60岁以上)、“幼”(儿童)、“残”(三级以上)、“学”(在校生)都赋予100分。把大病分成3档:年药费3万元以下的100分、3万-5万元的200分、5万元以上的300分。把“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赋予50分。把劳动力分3档:种地的负100分、打工的负200分、经商的负300分,把每亩土地赋予负20分,这样累加起来数值除以家庭人口就是这个家庭的困难系数,数值越高,家庭越困难。经过测算确定困难系数在30分以上的可以申请低保,进入审批程序。经核实不能纳入低保的,列为低保边缘户,落实其他相关政策。

  同时,三河市民政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季度调整一次,对已经脱贫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注销,对因灾因病致贫的及时纳入,全年调整低保对象比例在20%以上。同时对保障面和补差适时调整,使低保制度真正动起来、活起来,最大限度地发挥低保金的作用。三河市农村低保保障面从当初的不足1%,发展到2009年覆盖面已达到3.53%,保障标准从700元提高到1200元,月人均补差额从当初的不足20元提高到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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