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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明年1月1日实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2-28  作者:农业市场网  浏览次数:79

  国家林业局出台的《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将于2007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将进一步夯实我国造林绿化的基础。

  据了解,该办法对林木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检验、贮藏等环节的质量管理作了明确规定。针对林木种子生产、包装等方面的质量管理问题,该办法规定,林木种子生产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采集的林木种子及时进行脱粒、干燥、净种、分级等加工处理;生产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质量检验,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种用标准的林木种子,不得用于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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