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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入境宠物仅能带一只蔬果等均被禁止 食品资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4  浏览次数:392

出境市民如果想从国外带回当地的特产回国,要更加仔细挑选了。

随着新版《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下月正式实施,口岸旅检将更为严格。近日,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口岸工作人员就截获了三只活体龙虾。

北美水产品丰富,但不能乱带

沈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场办事处旅检人员日前在对一名加拿大温哥华来沈旅客携带物进行查验时,发现活体龙虾三只,总重量达7kg。

根据我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活动物(猫、犬除外)、水生动物产品均属于国家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物品。现场旅检人员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并取得旅客理解,对该批活体龙虾做出了销毁处理的决定,并出具了相关凭证。

今年6月22日沈阳开通成都-沈阳-温哥华-沈阳-温哥华航线以来,由于北美洲水产品丰富,很多旅客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可能产生的危害,试图携带水产品入境,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加大查验力度,确保了检疫防疫安全。

活体水产品、蔬菜、水果均禁入境

昨日,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11月1日新办法正式实施,入境人员携带物品将被严控。

与旧版内容相比,新办法扩大了旅客禁止携带物的范围,新增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为禁止进境物。

此外,原来禁止进境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包括水果及茄子、辣椒、番茄果实等,新办法则将范围扩大至新鲜水果、蔬菜,并首次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和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列入检疫范畴。

另外,携带入境的活动物仅限犬或者猫(以下称“宠物”),并且每人每次限带1只。但携带宠物入境的,携带人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和疫苗接种证书,宠物应当具有芯片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伪造动植物免疫单,最高可罚5万

根据新《办法》,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擅自将进境、过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卸离运输工具或者运递的;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擅自调离或者处理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隔离场所中截留隔离的携带物的;擅自开拆、损毁动植物检疫封识或者标志行为,由检验检疫机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伪造、变造动植物检疫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的行为,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尚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由检验检疫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记者赵威张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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