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行情 » 种子化肥 » 正文

2015年烟台市水果生产标准化应用率达到95%以上 食品资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04  浏览次数:532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加强水果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就加强水果质量安全工作开展专项行动,其中包括彻查23种高毒农药,严禁使用18种农药,以县市区为单位建成无公害水果产区。

果树和果袋禁用18种农药

《通知》要求,针对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六六六、滴滴涕、毒杀芬、二溴氯丙烷等23种高毒农药,要深入开展清查收缴活动,对农药生产企业、经营业户及农产品生产企业等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高毒农药一律收缴,集中销毁。此外,严格禁止甲拌磷、甲基异柳磷等在果树上使用;禁止灭多威、硫丹在苹果树上使用;禁止福美胂、退菌特在果树和果袋上使用。果树和果袋禁用用药共计18种。严格按照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使用农药产品,禁止超范围使用。

2013年1月1日起,烟台将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标准要求,禁止高毒、高风险农药经营和使用。

构建农资连锁经营网络

烟台在前段农药市场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及大案要案查处力度,依法对各类农药产品和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清查。

凡不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药袋生产经营企业、作坊,要坚决清理取缔;对制售假冒伪劣、未经登记、标签标识不全产品及在果树、果品冷藏保鲜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的,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按照“扶优扶强、动态控制、规范管理”原则,大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形成经营网点合理布局、农资企业(或组织)集中采购、配送中心统一配送、技术服务覆盖乡村的农资连锁经营服务网络体系。

推行果品标准化生产

“以县市区为单位,以质量控制为重点,集成标准化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加快推广普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并制定单项技术手册或明白纸,下发到各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户。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制,严格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标准化生产。力争到2015年,全市水果生产标准化应用率达到95%以上。”这是《通知》中从生产技术到基地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

按要求,“各县市区要依据苹果、大樱桃、葡萄产业振兴规划,落实相关扶持政策,深入开展农业标准化基地创建活动。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标准化示范县、水果产业振兴规划示范基地和标准园必须达到有产业龙头(企业、协会、合作社等)依托、有农业投入品专供点、有生产技术规程、有生产记录档案、有技术负责人、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产品品牌和‘三品认证、有包装标识、有检测设备和质量安全追溯、有标志牌的‘十有标准。”

建立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

《通知》要求,推行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及水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质量追溯制度,指导果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生产过程、检验检测、产品流向等档案记录,实行水果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建立市县乡三级农业投入品电子监管平台,加快建设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逐步实现农产品监管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资源可共享。

今后,该市还将加强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质检站和乡镇速测室建设,扩大检测范围,提高检测频率,强化水果质量安全检测力度,逐步建立果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各县市区要将监测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 行情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